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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德委员:整治规范中小学生游学市场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近年来,在教育国际化背景下,中小学生出国夏(冬)令营活动呈井喷态势,以杭州为例,每年暑假有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出国游学。然而,庞大的游学市场背后存在诸多不规范运作和安全隐患问题。2013年暑期出国游学2名女生罹难事件,更是敲响了沉重的警钟。
主要问题
法规制度不健全。20125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游学事务由四个部门共管。目前,该通知是唯一关于出国游学有关规定的法规制度,但是《通知》并未对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作出明确界定。
部门监管乏力。监管乏力使得游学市场乱象频发。由于《通知》职责界定不清,各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造成游学市场监管不到位。一是教育、外交、公安、旅游和工商等相关部门各行其是,缺少协作。二是游学涉及留学中介、教育咨询、旅行社等众多商业机构,但目前对这些机构尚缺乏相应的资质认证标准,对于一些涉及与境外对接合作的机构也缺乏标准认证。三是对于违规运作的学校和主要责任人缺乏究责机制。
违规经营普遍。一些经认证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跨区域经营。一些未获认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并不具备承办出国游学和旅行的资质,却大操大揽超范围经营。一些不具备海外教育资源的咨询公司和小旅行社夸大宣传招揽顾客,再层层转包给有资质的旅行社,活动运作严重违规。
安全隐患严重。一是组团无门槛。大多游学团只要学生愿意、家长交钱都能参加,近年更是日趋低龄化,多地推出学龄前儿童游学项目。二是出行前培训不足。游学团成员年龄较小,远赴海外,安全教育、异国风俗和礼仪培训不足,为行程埋下隐患。三是游与学随意性大。游学团行程由主办方提供,线路模糊、随意更改现象屡屡发生,购物往往成为固定行程,名校体验却沦为“到此一游”。四是职责界定不清。游学团具体运作时,往往由校方牵线搭桥并派遣教师随行,中介机构与旅行社合作完成项目,而与学生方签订协议的只有中介机构,协议规定笼统粗糙,无校方与地接方的职责界定。这些现象的存在,对游学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
对策建议
深入调研,完善法规制度。中小学生出国游学产业链长,涉及众多家庭,牵涉国际交流,金额巨大,影响面甚广,中间环节多,风险大、可控性差。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游学产业的健康发展,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市场现状,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应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对违规处罚和刚性执法做出明确规定。
落实责任,加强部门监管。一要建立教育、工商、外事、旅游、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定期资格审查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二要根据市场现状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学校、共青团和妇联等单位组织的游学,要切实按照《通知》的要求,严格请示、报批和备案,公开游学费用使用去向,严禁主办方营利。对于商业机构组织的商业化游学,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职责严格监管,教育部门要严厉查处学校和教师参与商业运作牟取利益的行为。三要畅通信息渠道,联合媒体、消费者协会等开展舆论监督,曝光严重违法案件,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建立规范,推进行业发展。出国游学已成为庞大的产业,只有建立科学的行业规范,方能推进这一行业蓬勃有序发展。一要制定行业认可的统一质量评估规则,明确从业机构的准入标准和产品明细,明确承办机构应承担的义务和相应的责任。二要成立行业协会,提高行业专业水准,制定行业安全标准,倡导行业自律。
积极引导,规范消费市场。政府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一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手段,引导学生和家长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游学产品。二要建立出国游学监管信息平台,公布经资格认定的出国游学服务机构、法人代表名单以及办公地址等核心资质情况,并及时发布游学预警信息,曝光违规违法案件。三要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出游前的安全、礼仪教育和游学专业领队培训,提高游学团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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