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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素花委员: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2013年,我省作出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决定,目前全省已有39家县级医院与省市级公立医院建立了紧密型合作办医关系。这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县级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作用明显,但面临着一些亟待改进之处。
问题
派出医院承受能力问题。当前,城市医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人员紧张,编制缺口非常大。根据相关要求,省市级城市医院应与2家以上县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需下派至每家医院不少于20名的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这些人员在城市医院是独挡一面的编内人员,有的担任医院中层以上职务,如果不能增加人员编制数,没有合适的人才储备,会给城市医院的工作安排和正常运转带来极大压力。
人员选派问题。根据规定,城市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必须到基层服务两年,此项工作也遇到一些困难。一是接收医院不欢迎。因很多专业接收医院尚未设置,难以安排合适岗位。另选派对象均为低年资医生,在原单位一直在高年资医生带领下开展工作,接收医院无法承担带教任务,使年轻医生在业务上得不到更规范的培训。二是选派对象不愿去。这部分人员正处在学习锻炼和业务提升的黄金时期,担心两年的基层服务会对业务的提升和发展带来影响,且这些人员年龄均在28岁左右,正是需要稳定和建立家庭时期。三是选派单位本身面临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状况,选派工作使这种局面更加严重。
派出医院托管费用承担问题。根据《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实施意见》,城市医院可按不低于托管医院业务总收入3%的比例收取托管费用,该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如果单独由托管医院承担,则既会影响该医院的运行和发展,又会影响医院职工的利益。
考核机制问题。如何检验资源下沉的成效,目前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
建议
及时研究制定管理规范,保障医疗资源下沉工作顺利开展。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要专门就城市医院资源下沉后医院编制紧缺及绩效工资总量不足等问题进行研究,尽快出台操作办法,为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由派出单位从实际出发,自主确定下派人员服务时限。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下基层服务时间从两年缩短为半年或一年。但对晋升前人员可适当延长下派时间,发挥高年资技术骨干的传帮带作用。
设立财政专项工作资金,保障医院双方基本权益。城市医院所产生的托管费用要由财政保障。欠发达地区由省及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发达地区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省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资源下沉工作的财政补助力度,确保不加重医院负担。
制定医疗资源下沉工作考核标准,建立合作服务长效机制。制定《浙江省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考核标准》,以县级医院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为重点,按《标准》开展年度考核及合作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相挂钩,确保合作办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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