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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谊委员:加快实施“走出去”大力推进“产能输出”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当前,我省经济与世界经济一样进入深度调整期,浙江制造业面临外需萎靡、内需增长乏力、盈利空间压缩等诸多问题,特别是产能过剩的矛盾日显突出。在此形势下,若能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推进“产能输出”,不但有利于缓解产能过剩矛盾,也有利于浙江延续自身在全球分工体系中所拥有的优势,创造和培育可持续性的外部需求,增强我省经济的全球竞争力。为此建议:
尽快制定和出台浙江“走出去”战略的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要结合刚刚启动的经济普查工作,根据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制定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持续性的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政策性规划,对浙江企业对外投资的重点领域、结构、方式、规模等提出合理的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建立对外投资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努力形成政策合力,及时解决企业“走出去”遇到的障碍。
培育“走出去”龙头企业和重点领域。要加强对企业“走出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效益的综合分析,对“走出去”企业开展绩效评估,加大对转型成效好、带动作用强、发展贡献大、国际合作水平高的项目和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要建立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信息库,完善境外投资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有意识地培育若干“走出去”的重点领域。
建立“走出去”服务平台。建立“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依托遍布世界各地的浙商网络和丰富的侨务资源,在主要投资对象国或地区建立“浙江海外投资服务中心”和“浙江商会”等民间组织,帮助企业选准、选好合作伙伴,降低投资风险。有关涉侨、涉外部门要因企施策,组织企业参加各类跨国投资推介、对接活动,搭建合作论坛、海外活动周等涉外平台。
建立“走出去”股权投资基金。顺应人民币国际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采用“龙头企业牵头、金融机构跟进、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引导支持”的方式,建立浙江企业“走出去”的分领域、分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引导丰富的民间资金有序进入对外投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新型的融资平台。
培育壮大各类“走出去”中介服务机构。组建浙江境外投资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浙江企业“走出去”重大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积极支持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成立海外投资研究咨询机构,培育研究力量。鼓励创建各类海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与国际知名投资咨询机构合作,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形成全方位的“走出去”服务体系,提高浙江企业“走出去”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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