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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斌委员:用制度缝合“拉链马路”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徐建平   字号:[][][]
尽管一些城市已出台规定,明确新建、改建或大修的城市道路若干年内不得“开膛剖肚”,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拉链马路”现象仍屡见不鲜。省政协委员、宁波路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徐斌认为,道路建养质量差、道路频繁维修是造成严重堵车的直接原因,建议加强道路建养管理,改善城市交通拥堵。
徐斌分析,造成道路频繁损坏和维修的原因,一是有些工程管理不科学,重造价、进度,轻技术、质量。根据我国现有的设计、建设和材料质量水平,一般城市沥青道路使用10年不会损坏,但有些道路往往在通车三五年内就要大修,令人忧心痛心。二是人为降低技术、材料及施工质量标准。一个重大工程,从设计到建成,一般需要5年左右。时间推移成本上升是客观现实,但有些工程的决策者不把预算当回事,想方设法压缩预算造价,致使“优质的队伍中不了标,可靠的产品进不了场”。没有良好的技术、材料支撑,没有负责任的班子施工,工程质量自然低劣。三是小题大做,随意管养。小坑小洞修修补补是养护部门的日常工作,可平常很少看到小修小补的作业,相反,动不动就大规模、大时段整修翻新。
对此,徐斌建议,建立道路工程质量问责制度,从制度上提高管理者的质量意识,把工程质量责任期与任职奖惩挂钩,科学制订以质量为重点的工程管理责任制,道路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追溯相关部门与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格质量标准,完善信用措施,对建材、设备尤其是质价差异较大的重要产品与材料,一定要有强制统一的准用措施,对不合标的和在实际工程使用中被证明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和产品,要限制其在工程中的再应用,对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可实施质量与信用考核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严禁该施工单位再准入。
“城市道路应该从区域特征、交通流量以及道路功能等要素规划路网并分级设计、建造,建成后按等级建立以使用年限、维修频率、费用为主的管养目标责任制。”徐斌认为,应该由政府联合机构监督管理,通过公共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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