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茹委员:不同用途 不同供给 不同收费_委员观点_委员风采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员风采 >>正文内容
吕玉茹委员:不同用途 不同供给 不同收费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霜   字号:[][][]
“清洁干净的水资源越来越成为一种奢侈品。饮用水质量好坏、安全与否,不仅影响群众健康,更关系社会稳定大局。”省政协委员、衢州市政协副主席吕玉茹边说边捧起手中的茶杯,轻啜一口。
让她揪心的是,地表水污染、海洋污染、地下水污染已经成为日益严峻的现实问题。她认为,治水基础设施滞后、保护力度软弱、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等已成为威胁水环境安全主要因素,直接从一般水源地取水生产饮用难以保证群众饮用安全。“省委审时度势,提出‘五水共治’部署,保护饮用水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吕玉茹建议,建立分质供水机制。据调查分析,城镇用水中60%~80%为非饮用水,用于工业生产、冲洗厕所、洗衣、洗澡、拖地、洗车、洗碗等非直接环节,仅20%左右为直接饮用水,用于烧开水、煮饭、淘米、洗菜等直接饮用环节。城镇用水应划分饮用水与非饮用水,水厂采用不同水源生产,饮用水直接从优质水源地取水,非饮用水从一般水源地就近取水。将原有供水管网作为非饮用水管网,饮用水重新规划建设管网。建立起分质供水机制,可以有效改善饮用水源供给和水资源梯级使用,确保直接饮用水的优质水源供给,避免了大城市远距离到优质水源地取水而影响生态环境,减少供水成本。
“不同水质,不同收费。”吕玉茹认为要相应地建立起饮用水与非饮用水区别价格机制。饮用水要提高价格,一般为非饮用水价格的3~5倍,提高大家对水资源的保护意识。非饮用水也要制定区别价格,对于洗车、工业用水、商业用水等非饮用水,要以居民非饮用水的2~3倍价格确定,鼓励用水大户节约用水和中水回用。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