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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委员:农村污水治理亟须标准化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郑锐   字号:[][][]
农村水环境治理一直是省政协委员、浙大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教授张英所关注的话题。近年来,她连续提出多份提案,呼吁推进我省农村水环境的建设。
“农村污水治理现在无标准可循。”她遗憾地说,由于对农村污水处理重视不够等原因,迄今尚无统一的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这导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无据可依,污水处理形式各异。
为此她建议,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制定治理标准。如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自然遗迹等自然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等,必须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环境安全和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以渔业、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村地区则可相对降低要求,既保证处理效果,又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从治水技术层面考虑,她呼吁尽快制订或完善地方性技术规范。一方面,农村污水面广量大,各地差异性大,必须因地制宜,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污水治理的技术方案。另一方面,要有一个全省性的技术规范,以便于验收、考核、比较。她认为,可以对现有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设置合理的技术等级,适应不同等级的治理目标和标准,同时要兼顾地域差别,更好地适应当地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环境要求。
“温州珊溪水利枢纽的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整治工作,桐庐、永嘉等地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实践等都值得研究。”她认为,我省农村的污水治理起步较早,多年的生态省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了大量污水治理的实践经验,有关部门可以对此加以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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