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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委员:粮食补贴:亟待反思和修正的政策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粮食是民生之本,粮食补贴政策旨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2014年,我省财政安排粮食生产扶持资金10.9亿元,比2013年增加25%,其中扶持生产环节资金9.2亿元,增幅24.8%,这还不包括2014年新增的旱粮生产扶持资金4000万元。如此庞大的补贴资金流向了哪里?到底让农民得到了多少实惠?
主要缺陷
名目繁多,资金分散。粮食补贴的种类包括中央补贴、省政府制定出台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还有地方配套资金。这些补贴,一类与生产销售直接相关,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集中育秧补贴,最低收购价政策,稻麦种植大户直补,粮食政策性保险,省外粮食生产基地补贴和种粮大户贷款贴息等。另一类是以项目形式支出的专项资金,包括土地复垦、水稻生态补贴和耕地保护补偿等。仅以水稻的种植与流通过程为例,共有17项财政补贴政策,涵盖土地、选种、育秧、插秧、机耕、田间管理、收购、综合等全产业链。
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每一类补贴职能均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同一片土地,乃至同一个项目,都有不同的管理部门,部门内与部门间职能的交叉重叠现象十分严重。县级机构中,50%以上部门涉足粮食补贴。土地治理,国土、发改、农发、农业、财政等均有此项目,各自的边界不清,重复安排。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几乎涉及了农业农村农民的所有领域,其职能与多个部门存在交叉重叠现象。
统计失真,补贴流失。基础统计数据是补贴的依据,以水稻为例,每年需要统计6次数据才能完成水稻方面的全部补贴发放。但调研显示,县级各部门一些基础数据的采集,不同的部门对同一个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采用不同的统计办法,各项数据在不同部门之间出入较大。在一些县,耕地面积、农田面积动辄上万亩的差异,管理部门甚至搞不清自己的辖区内究竟有多少耕地。基础数据如此混乱,补贴就不能准确到位,甚至存在做大基础数据获取更多补贴的现象,造成补贴资金流失。
截留较多,绩效偏低。各级政府在支持粮食生产方面的财政支出看似庞大,但平均到每亩粮田上则显得微不足道。浙江户均耕地2亩左右,在发放补贴不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平均每户种一季水稻只能拿到130元的补贴,与种植经济作物的利润比起来,显然是没有激励作用的。为了提高农业机械化和规模生产水平,政府以巨额的专项资金扶持统防统治、集中育秧、机插、烘干等项目,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通过项目申请获得专项资金,通过购置农机、增加设备,“统一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但现实的问题是,合作社、家庭农场并未做到“社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农民对机械作业服务的使用率均极低,基本上都是人工打药、育秧、插秧与烘干,这样,大量的补贴以专项资金的形式被截留在中间环节,没有发挥作用,农户也享受不到专项的好处。
对策建议
简化补贴政策,大幅度减少项目数。建议将众多的涉农补贴政策简化为两大类。一类是对农户或土地的直补,这部分补贴应该合并同类项,减少补贴项目的数量。第二类则是支持规模农业、现代农业的项目。我省财政部门的涉农专项有70多项,通过任何口径统计专项总数都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直接与水稻生产相关的补贴多达17项,还有众多相关但很难归类的项目。对这些项目需要加强立项前研究,真正达到政策设定的目标。
减少参与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在简化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应改变多头介入、多部门管理的状态,改由农业部门集中管理。这样,既可以改变政出多门、政策不一致的局面,又可以避免重复设立项目导致的资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防止腐败,同时简化了行政程序,降低行政成本。
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直补份额。直补政策的效果明显优于专项政策,对各种补贴进行整合,简化补贴种类,减少以项目形式支出的专项资金,减下来的项目资金用于增加直补。应该在全省进行土地确权,并在查清农户数量的前提下,将土地或户籍作为补贴依据,加大对农户直接补贴的力度,保障这些补贴转化为直接的农民收入,使农民真正感受到政策的优惠。即使土地所有者或户籍所有者加入农民合作组织,补贴资金依然遵循直补原则发放到个人账户而非农民合作组织。同时将该项支出纳入经常性预算,而不再作为专项资金,可以一定三到五年不变,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使其成为农民收入的一项稳定来源。
减少中间环节,加强监管。根据对已经掌握的涉农补贴项目的了解,绝大部分项目都分散在生产过程中,作为起点的农户和作为终端的进入市场前的产品环节反而受关注较少。2014100亿的《浙江省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扶持导向目录》中的48个项目几乎都发生在中间环节,因此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的补贴,集中到对两头的投入上。对中间环节中可能发生的寻租,要提高监管水平,改进监管方式,确保资金流向政策目标,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切实增长,提高政策的严肃性,降低资金的损耗。设立考核指标来监督农业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政策设立之初的目标,以保障农业支出实现应有的政策效果。
强化信息管理,建立基础数据库。农业补贴基础数据的缺乏是导致补贴发放错误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补贴绩效的提高需要建立在农业农村基础信息的健全上。要结合农户承包地登记、确权及农业普查等工作,抓紧建立以农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与种植面积的地理信息基础性数据,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操作不规范、权力寻租等所导致的政策漏损和溢出效应,为开展各类政策性补贴、农业保险等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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