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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明委员:“一带一路”亟须构建立体式法律保障机制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夏紫裕 通讯员 白映 徐菲菲   字号:[][][]
“一带一路”战略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地缘政治、法律冲突、贸易纠纷等一系列风险。省政协委员、温州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克明认为,这些风险的产生,需要立体式的法律保障。
金克明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发展不均衡,地缘政治情况复杂。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企业和公民将在沿线国家进行大量投资,由于这些国家法律制度体系、法律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具体项目的投资运行过程中容易与当地法律产生冲突。目前,我国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在国际贸易领域,尚无成熟的纠纷解决机制,贸易纠纷极易扩大化,产生贸易摩擦和贸易冲突。
金克明认为,为保证“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应尽快建立“一带一路”战略的立体式法律保障体系。首先,应当加强“一带一路”战略的立法保障。“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必然依靠一系列的贸易协定、国际条约、新的国际组织、新的国际规则等。一方面应当完善国内立法,使法律制度适应这种新的国际形势,加强“一带一路”的本国法保障;另一方面应当积极与沿线国家沟通协作,订立双边、多边条约,为彼此之间的经贸往来确立规则。同时,应当主动建立防范政治风险和解决争端的国际协作机制,在贸易便利化的原则下,设置、调整合适的贸易运行和争端解决机制。在这一过程中,应当广泛吸纳和参考司法机关、社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组织等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法规、条约、机制等更趋于完善、合理。
其次,应当加强“一带一路”战略的司法保障。“一带一路”战略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通信合作以及贸易、投资、知识产权、金融等各领域,丰富的国际交往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涉外、跨国、新型的法律事务和纠纷。应当在管辖权、法律适用、司法协助、审判与仲裁对接等重要方面加强创新,既依法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又切实提供高效的司法救济途径。检察机关应当树立国际意识,严厉打击各类暴力、侵财、经济等刑事犯罪,并且严肃查处各种腐败行为。
同时,他建议,构建“一带一路”战略的社会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拓展律师合法执业空间,完善律师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律师执业培训体系,支持律师事务所的政府业务、大型企业业务、国际业务的拓展。建立相应制度机制设计,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法律工作嵌入政府行政、项目审批、投资决策等流程体系,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专业优势,完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培养具有良好专业实力和国际化服务品质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人员,并建立专门的法律智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推动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交流,提高沿线国家法律融通,促进法律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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