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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育华委员: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到位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省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一年来,我省残疾人受益面不断扩大,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为实现残疾人普遍全面小康生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遇到不少问题和不足:

原享受托(安)养工程的残疾人较以前享受补贴有所降低。我省于2008年提出并实施残疾人小康工程,其中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通过几次提标扩面,享受集中托养的每年补贴1.5万元,平均每月1250元;享受居家安养的每年补贴0.6万元。我省实施两项补贴后,享受集中托养的残疾人每月只补贴896元,减少354元。同时,从20167月开始,重度残疾人不再享受低保补助金,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之和较以前的保障水平反而下降。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但从多数地方的实施情况看,这项工作主要是残联系统在积极推进,相关部门配合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协调。如残疾人及家庭收入情况审定严重超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定,审定工作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审定工作有的数月才完成,导致许多地方两项补贴不能按时发放到位,有的地方还提出要求残联支付审定费用等。

对此,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残疾人事业发展、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内容,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机制。

二是修订完善相关政策。省级层面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配套政策,如残疾人小康工程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衔接政策。

三是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由于制度不健全,在执行操作上问题也不少,如护理服务的规范、两项补贴绩效评估、补贴经费管理等,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从而真正做到操作规范,程序到位,不超时限,应补尽补,应退尽退,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四是做好两项补贴政策宣传。有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两项补贴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职责。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全面解读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使残疾人及其家属进一步了解申办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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