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少春委员:征收残保金要更“贴心”_委员观点_委员风采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搜索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
首页
政协要闻
政协概况
各专委会
政协党建
机关建设
委员风采
崇学书院
市县政协
×
用户登录
登 录
账号密码登录
成功登录后,
关闭浏览器前
24小时内
7天内
一个月内
始终
保持登录状态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员风采
>>正文内容
沈少春委员:征收残保金要更“贴心”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大
][
中
][
小
]
向企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光彩事业,建议工商部门在向企业发放工商营业执照时附上征收残保金说明,进行告知宣传;在第一次征收残保金后给企业寄上感谢信。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
登 录
账号密码登录
成功登录后,
关闭浏览器前
24小时内
7天内
一个月内
始终
保持登录状态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