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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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消费暴露出的问题,本质上还是监管效能未能匹配“新经济”要求所致。传统的监管方式如何适应消费行为由线下向线上的转变,已成为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对于网约消费市场的治理,既要尊重网络消费市场的特有规律,也要在治理力度上与现实看齐,及时填补相应的规则空白,如出台网约消费维权标准手册、明确网约平台主体等。
当前,单靠公权力的监管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还必须要靠行业协会的自律。对不同类型的网约消费应成立相对应的行业协会,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发展与自律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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