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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正波委员:推进PPP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吴珍   字号:[][][]

据联谊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省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叶正波在今年的省政协全会上提案建议,推进我省PPP模式持续发展。

叶正波说,PPP作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政策工具,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也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推行供给侧改革、破解融资困境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之一。自2015年以来,我省根据国务院部署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相继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PPP模式,至今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法律保障不健全、具体操作不规范、项目监管不充分、风险控制不到位、计费模式不科学等问题。

为此,叶正波建议,尽快出台符合我省PPP发展现状的地方法规,加快推进PPP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为PPP项目提供法律支持与保护,保证项目有序推进,促使运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各参与主体的正当权益。

“要明确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的PPP运营体系和基本程序。”叶正波说,PPP项目首先应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然后由项目实施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审批,统一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管理,并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项目公司,确保公开透明高效。

叶正波建议,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的监管应体现在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监管、建设监管、运营监管和移交监管。通过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合作,提高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能力,防止碎片化监管,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和手段,建立外部绩效跟踪考核体系,统筹规划监管体系。

叶正波还建议,充分估量PPP发展对我省金融市场和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PPP模式的影响,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整合跨行业资源,综合运用信托、基金、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形成合力,提升融资效率和融资方式的灵活性,支持PPP模式健康发展。利用财政评审中心预算控制能力强、经济量化手段强的优势,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PPP相关工作。可由其主要负责协助项目初审和复审、开展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政府采购之前对每年政府应支付的工程款及投资回报部分进行审核、绩效评价等,力求PPP投资更加合理、可靠、性价比高,力争达到政府、社会资本均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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