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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尽快完善乡村振兴工作保障体系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徐建平   字号:[][][]

据联谊报    对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的总要求,省政协委员、丽水市政协副主席金爱武提案建议,我省应继续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一贯作风,围绕农村人气如何“旺起来”、农民腰包如何“鼓起来”、农村面貌如何“靓起来”、农村资源如何“活起来”、农村风气如何“融起来”、三农合力如何“强起来”等现实问题,以更高的站位、更准的定位,尽快完善乡村振兴的工作保障体系,做到有组织保障、有依据可循、有资金投入、有工作力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金爱武建议,要尽快建立乡村振兴领导体系。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按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增加市、县委书记乡村振兴专题述职项目,落实县委书记作为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的工作责任。实行党委定期听取乡村振兴工作专题汇报制度,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绩效考评制度,真正把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党委的“重中之重”。

尽快完善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出台乡村振兴实施规划纲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作为全省的工作指导。建立完善乡村振兴专项考核评价体系,适当提高乡村振兴考核在省委、省政府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统筹制定乡村振兴年度任务清单、改革清单、考核清单、督查清单,以考核促落实,营造“省里推动、部门联动、市县行动、乡村主动”的良好氛围。

尽快形成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性涉农资金整合制度、“三农”重点工作季度督查制度、研判会商例会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等系列制度,推动涉农力量联合、资金整合、项目融合,形成“同一口子交办、同一台面点评、同一团队核查、同一体系考核”的督导机制。省、市、县分别建立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奖补机制,设立乡村振兴奖补专项资金,并适当向经济后发地区、农业重点市县倾斜。探索政府主导推动、金融主动服务、企业主体投入的乡村振兴资金多元有效投入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尽快增强乡村振兴工作力量。探索设立各级乡村振兴研究和指导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农村工作部门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确保农村工作部门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深化农村实用人才品牌建设,建立“农三师”(农作师、农商师、农匠师)选拔评定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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