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互联互通是趋势,我们要在这个趋势下做好防范措施。建议加大对个人信息采集、存储、流转、处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保护。采集环节要告知用途。采集后,处理、存储数据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全面落实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技术等多维度的安全要求,特别要防止“内鬼”对数据的盗窃,落实权限管控,加大技术审计,加固安全防御措施等,确保数据流转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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