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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华委员: 法规推一把,跑出加速度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郑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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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谊报    “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我省的一张“金名片”, 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企业、群众的纷纷点赞。现今,改革要进一步深化推进,就要啃下“硬骨头”。这其中之一便是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要加快健全法律法规,使之与深化改革相配套,让法律法规切实助推改革步伐,让改革推进得更快、更稳健、更有效。

当前,电子扫描材料的法律效力问题亟待解决。目前项目投资等领域虽然已推行全程网办,但法律层面至今未出台认定电子申请材料、电子档案效力的新规定,导致审批电子化需求与档案纸质化管理之间矛盾突岀,政府部门需要将电子资料打印成纸质材料再制作档案,费时费力。

告知承诺制需地方性法规保障。因为告知承诺制更多的是形式审查,行政机关不再承担材料真实性的法律责任,可能会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对申请人的法律救济规定也不够全面。此外,还要关注项目投资等领域改革中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的冲突及废止相关规章或委托授权后出现的法律监管盲区问题。

要跑出加速度,法律保障不能少。建议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系统性研究,组织专业的法律研究队伍,对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衔接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进行统一梳理,形成总体报告,并向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反映,协调出台与改革相适应的操作规则、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电子数据归档效力的合法化,加快制定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明确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结合以及标准和其合法性的新规定,尤其要尽快推动将电子档案进行单独立法或是直接在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规定,力求让电子档案及时过渡转化为直接证据。同时,要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告知承诺制的事后监管、明确告知承诺制实施中对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救济等方面,完善健全告知承诺制的运行机制。对审管分离模式下监管和审批的衔接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审批与监管互动机制,职能部门要重点履行好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明确审管边界和监管体系,促进审管分离模式下的良性互动,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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