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直言献良策_委员专访_委员风采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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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直言献良策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5日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沈吟 朱海兵 黄宏   字号:[][][]
34下午,在委员驻地北京铁道大厦,全国政协经济、农业界委员举行联组讨论,7位全国政协委员先后发言。
“我发言的主题是,促进规模经营,创新林业金融。”全国政协委员、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张波最后一个发言。她直言,当前国内林权流转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林权流转变更登记困难、林权流转规范化程度不高、林业金融发展制约因素多等。
“从林业金融的角度讲,真正能直接变现产生价值的主要是林木所有权,而这部分恰恰具有动产属性,流动性较强,在管理上存在‘三难’:评估难、监管难、处置难。”张波委员认为,应健全林权流转法律法规,维护林农合法权益、推动林业金融发展。
张波委员建议,在林业金融改革方面,应加强政府指导,鼓励民间资本探索建立林业民营银行,引导民间资本合规、有序进入林业产业,破解融资难、投资难的“两难”问题。金融部门应考虑林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创新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林权抵押贷款应适当扩大贷款贴息规模,简化贴息手续,提升企业大户融资的积极性。
参加联组讨论的中央领导听得非常认真,不时做着记录,还对张波委员提到的浙江林权流转的创新做法表示赞许。
为充分把握这次联组讨论的宝贵发言时间,张波委员在发言前做了精心的准备。这个联合提案,也凝聚了她和另一全国政协委员、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委员的心血,他们前期一起在丽水、衢州等地做了大量调研。
联组讨论结束后,张波委员心情激动地告诉记者,实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既没有让农民失山失地,又赋予林地实际经营人在林权抵押等方面的法律权益,消除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我非常希望这种好做法,能够尽快推广开来,使更多农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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