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谊报 6月7日下午,省政协举行民生协商论坛,围绕“加强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协商议政。会前,在广泛征集网友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协提案委梳理出6个问题,通过浙江政协“同心苑”微信公众号请网友投票。在民生协商论坛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投票数最高的3个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焦点问题一:
送餐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何保证送餐过程安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时飞解答: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36号令《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一是督促送餐公司落实外卖小哥送餐箱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并保持容器清洁;二是对配送食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的,要求送餐公司和餐饮单位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三是为了保障外卖食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完整、安全,督促平台在我省推行外卖餐品一次性“封签”。同时,我们监管部门也会加大抽查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总局36号令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保障送餐过程食品安全。
焦点问题二:
叫外卖发现菜肴质量安全有问题,消费者怎么投诉?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时飞解答:
消费者发现订餐的餐品有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把餐品保存好,留存证据。同时,第一时间打订餐平台的投诉电话反映,也可以打12345或12331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同时向消费者反馈查处情况。欢迎消费者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对餐饮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监督我省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焦点问题三:
能否立法将餐饮店后厨安装摄像头作为接入平台的条件?
省法制办副主任杨必明解答:
首先,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立法前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纳入立法计划、启动立法程序。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经营者的意见,对采取这一措施的合理性、操作性、必要性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同时,也需要比较社会自治和行政强制哪个是更好的手段。通过餐饮企业的自愿行为或者相关行业协会的自律行动,也能达到相同目标,而且各方面的管理成本更低廉。
其次,需要考虑地方立法的权限问题。目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建议提出的措施未作规定。根据立法法,没有上位法规定依据,不得通过地方政府规章增加公民、法人义务。我们认为在目前情况下,难以通过省政府规章规定建议提出的措施。不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没有以上限制。
总体而言,对建议提出的措施是否进行立法,需要在进一步的调研、论证、评估基础上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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