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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回应网友最关注的减负问题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陈红威   字号:[][][]

据联谊报    713日,浙江政协民生协商论坛围绕“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协商议政。会前,在广泛征集网友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协科教委梳理出3个问题,在民生协商论坛现场,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解答。


问:如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答: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与减负问题紧密相关。第一,要办家门口的好学校。一手抓硬件,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实现基本条件的均衡。现在全省标准化学校已达到95%,到2020年,争取再提高两个百分点。一手抓软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目前中央专门下发了文件,副省长成岳冲在“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工作中,专门就这个主题进行了蹲点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我省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数量、质量等问题和待遇保障不到位等困难。要引导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落实教师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水平等政策,解决好城镇大班额问题,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促进城乡均衡、校际均衡。

第二,要深化轻负高质的课堂改革。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大纲,做到“六个严格”,规范招生秩序、课程开设和各种竞赛,消除有可能给学生增加负担的超纲教学。

第三,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一是推进精准教学。研究制定《推进大数据背景下精准教学的指导意见》,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精准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老师和学生从无效的刷题中解放出来。二是推进互联网+教育。建好“之江汇教育广场”这个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汇聚名师课程,共享名校资源,推进全省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四,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通过深化高考招生制度、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发挥好考试导向作用,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问:如何规范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实现公办民办协调发展?

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答:

浙江高校、普高、中职、小学和幼儿园民办学校占比分别为29% 25% 13% 13% 60%,大量的民办学校为解决我省教育供给不足、提供多样化教育选择、推进有序竞争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民办学校确实存在掐尖等乱招生和办学不规范等问题。省教育厅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要求,从去年上半年开始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现已出台1+7的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这里我介绍三点:

一是实行差别化的扶持政策。针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着重在促进发展和规范发展方面完善政策。

二是民办学校利用公办学校资源,特别是公办教师资源,是不公平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群众对一些国有民办学校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对此,在政策上作了明确规定:对薄弱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可以派不高于20%的教师,每位教师任职不超过6年。对其他的民办学校要进行全面清理,不能再让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长期任教。

三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有自主招生权,但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所以对不按规定时间招生、小升初招生进行文化课考试、竞赛选拔等行为,做了一些明确的规定。


问:工商部门如何对超出经营范围擅自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监管?

省工商局副局长马剑平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机构审批大致分三类:

第一类是与学校文化课程教育相关的培训机构,这类是教育部门先许可,再由工商部门登记,是前置审批;

第二类是以技能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这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先注册登记,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是后置审批;

第三类是体育艺术等兴趣类的特长班,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注册登记。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65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因此,对于未经审批而擅自开展教育培训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无证办学处理更为准确。

这些年来,根据上级要求,我省六个相关部门坚持联合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并与省教育厅每年组织经营性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联合检查。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根据自身职能,积极做好配合,做了大量探索和积极实践。

一是在注册登记方面,我们严格把关,经营范围严格依据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证规定来进行核定,企业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学校、学院、幼儿园、托儿所等字样。

二是对艺术等兴趣特长类的培训班,要求必须载明具体事项,并加注不含文化课程辅导培训。

三是对没有教育培训资格,擅自从事相关业务的机构,依据法定职责,我们加大监管。

四是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加强信用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整治霸王条款,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

此外,现在校外培训需求日趋旺盛,建议在国家条例修订之后,我省也要制定相应地方法规,明确教育培训机构设立条件、管理制度、监管边界等,不断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教育培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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