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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与未来社区建设热点问题,权威部门回应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据联谊报    1023日下午举行的省政协民生协商论坛,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协商议政。针对网友最关注的焦点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等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最新权威回应。

问:听说未来社区有“基本物业零收费”的概念,未来社区真的不收物业费吗?

省发展改革委:未来社区倡导的“基本物业零收费”,是指保安、保洁、保修、保绿这几项基本物业不收费,一些增值物业服务还是可以合理收费的。我们的初衷是让原居民“搬得进、住得起、过得好”。

今后主要是通过在社区中保留一定比例的经营性用房自持出租,将这部分可持续运营的收益用于平衡基本物业服务成本。同时,我们还倡导“基本物业零收费”与“积分机制”挂钩,将居民的日常行为与贡献,例如参加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垃圾分类等,和物业费挂钩,采用先收后返的激励模式,这样有利于形成“人人为社区”的良好氛围。

问: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有什么财政支持政策?

省财政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对基础类改造内容予以适当支持。

2020年国家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各地可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给予支持。省财政对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地区也会予以适当奖补,以此推动激励各地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体制机制。

问:哪些小区可以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有什么规划吗?

省自然资源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点民生工作。这次要改造的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以及改造小区范围内的危旧房。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政府引导、共同缔造、系统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分步实施。

2020年,深入开展试点省建设,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2年,以综合整治和拆改结合两种方式,全面实施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问:老旧小区改造中居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省建设厅:老年人居住比较多的老旧小区,居民们对公共活动场所和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的要求比较强烈;年轻人比较集中的老旧小区,对停车设施、托幼服务的需求比较高。

目前,我们把改造内容分成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包括水暖气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还有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包括小区的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类包括社区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比如养老、托育、卫生防疫、助餐等。

同时,考虑到有的小区空间资源比较有限,我们会对相邻几个小区进行联动改造,尽量把健身场所、各类服务设施等都配起来,让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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