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要闻>>正文内容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杨维汉 陈菲   字号:[][][]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日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于201833日在北京召开。

日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已经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议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