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寅寅委员:创新是企业的DNA 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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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寅寅委员:创新是企业的DNA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丹丹   字号:[][][]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形势难以明朗。作为科技型企业,我们自创业开始就视创新为企业的DNA,事实证明,这一战略理念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让我们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依旧健康平稳发展。
  创新需要资金、人力、技术等各种成本,一些企业面临发展困境,往往舍不得投入,不愿、不敢创新。因此,企业首先要从观念上真正重视创新,越是市场低迷、竞争激烈,越需要通过创新实现企业的跨越式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帮助企业抵御各种风险。
  一些企业害怕创新,除了成本因素,还因为当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薄弱。知识产权制度既是对创新的激励又是对创新的保护。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智力财产,是智力成果的产权化,是知识、技术的资本化。创新难免会有一次次的失败,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会严重打击企业的积极性,对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法律,为企业创新消除后顾之忧。
  对于企业而言,人人是创新的主体,应重点做好两个层面:一是技术创新,即技术变革、技术演进;二是商业模式创新,寻找一种还未出现的商业方式,形成一个多赢的商业格局。实现创新的因素,不仅仅是技术和应用模式的创新,还应该是思维和方法论的创新。特别在人才培养上,要创新培养模式,多种途径培养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研发、管理等各类人才,形成创新型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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