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细弟委员:可持续开发利用海岛资源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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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细弟委员:可持续开发利用海岛资源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进一步加大保护和开发力度,实现海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保障。为此,建议:
  实行海岛功能区划制度,推行区别化管理。要尽快制定“浙江省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建议全省海岛分为五大功能区块:特殊类海岛、保护类海岛、适度开发类海岛、重点开发类海岛、暂不开发类海岛。
  切实做好海岛保护开发前的规划、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要展开详实的海岛资源调查工作,建立完善海岛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尊重历史现状,妥善处理岛上资源、资产权属关系。建议由相关部门制定《无居民海岛土地、林地资产评估条例》及实施办法,理顺海岛资源、资产权属和利益关系。还要协调海岛开发项目,做好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综合分析比较。
  建立海岛保护开发以及建设运行的动态监管机制。要设立海岛开发资金担保机制,确保开发的可持续性。对海岛开发项目进行严格缜密的生态环保测评,确保项目开发符合海岛环境的承载力。还要建立海上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后期执法管理工作。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调动市场资源积极参与海岛开发。可参考我国“开发区”建设管理模式,由政府完成开发投资前期“四通一平”等基础性配套建设,并对投资入驻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海岛保护开发,充分发挥海岛使用金和海域使用金在海岛保护开发中的建设性作用。建议筛选一批面积适中、区位适宜、可形成规模效应的无居民海岛,面向民间资本招商引资,发展高端休闲旅游业。
  提升无居民海岛的价值,为未来发展储备空间战略资源。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对具备条件的海岛进行围填扩建,对海岛围填形成的土地资源实行渔耕平衡政策,实现以海养岛、以岛养岛、海岛联动、共同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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