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委员: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管理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正文内容
高杰委员: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管理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近年来,我省在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由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认真研究解决。为此,建议:
  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在社区外部,可以试点探索组建区、县级社区建设与发展委员会(或局),专门负责社区建设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扭转目前各职能部门对社区多头管理现状。在社区内部,要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并吸纳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权威性社区决策机构——社区共建理事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区自治、社会协助、居民参与的社区管理大格局。
  扶持民间组织发展,增强社区组织的自治能力。建议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重点扶持心理健康类(如心理咨询室)、助老类(如助老基金会)、帮困类(如就业志愿者服务队)、调解类(如老娘舅调解队、文明劝导队)等服务类民间组织发展,增强社区组织的自治能力。
  整合多方资源,健全投入机制。建议将社区服务和社区参与列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范围,明确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等有关活动场所向所在社区适度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多余物资支援社区建设,为社区自治创造更为有利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环境。
  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建议建立“片区经理人”制度,将社区分成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聘一名经理人,由社区工作者担任,规定每周深入责任片区的次数和走访居民的户数,拉近社区干部与居民的距离,使社区提供的服务更具针对性。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加快从上级政府考核“工作台账”为主的考核机制向同时兼顾社区居民评价“满意度”的考核机制转变,使群众满意度成为社区工作的风向标。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