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玲委员:以人本理念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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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玲委员:以人本理念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必须确立人本理念,以统筹城乡发展消除二元结构为目标,在制度安排上有所突破,在方法举措上大胆探索,开拓创新。
  统一规划建造外来务工人员专用廉租房。可以借鉴东莞、厦门、重庆等城市的做法,由政府在各工业区、开发区,或是外来人口相对集中、工厂比较密集的地方,规划建造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廉租房。
  鼓励企业建造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公寓。对招收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比如超过500人的企业,要适当放宽现有的企业用地政策,打破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的限制,通过转型升级节省下来的土地,可专项用于建造集体公寓或宿舍,作为企业附属用房提供给本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使用。
  利用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兴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的改革,允许和鼓励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利用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兴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同时明确规定,这类公寓不得出售,确保公益性。
  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骨干后全员”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动民营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着重抓好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扩面建制工作,将他们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对象。同时,调整完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扩大提取使用范围,允许外来务工人员用于支付房租。
  出台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奖励政策。将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见义勇为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优秀分子,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对突出贡献者,可以专门给予住房奖励,或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照顾安排廉租房、公租房等。通过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带动和吸引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投身浙江、扎根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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