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国钦委员:将校车管理纳入公共服务 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正文内容
陆国钦委员:将校车管理纳入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省政协常委、农工党省委会副主委陆国钦反映:去年以来,我国发生多起严重校车事故,死亡儿童数十人。虽然首个专用校车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已经出台,但是并没有真正有效遏制类似悲剧的发生。总结校车车祸的事故原因,主要有:一是违规超载。如去年6月,宁波民警曾查获一辆当地某幼儿园的校车,该车额定载客人数为19人,实际有75人。二是车辆不达标。主要体现在车辆非法改装、“带病”营运、不符合标准等方面。三是非法营运。许多承接学生接送业务的车主,或者校方配置的车辆,均没有得到有效监管,甚至存在驾驶人员从业资格不达标等情况,营运秩序混乱。
  为此,建议将校车管理纳入我国公共服务。第一,制定符合国情的《校车法》。将校车作为公共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以法规范各部门、各利益主体在校车运营中的职责。第二,将校车管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应将建设统一校车管理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目标,加大对各地校车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减轻学校的负担,保证校车的日常营运。第三,鼓励国有企业生产优质校车。国家应在制定专用校车标准的同时,鼓励国有汽车制造企业参与校车研发制造,生产符合我国学校需求、符合我国道路要求,能在国内广大地区推广的优质校车。第四,部分地方可考虑校车公交化作为过渡。在校车管理体系充分建立和完善之前,一些地方可以尝试利用现有的公交资源为学校提供定制服务,以校车公交化运营来作为过渡。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