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能委员:公共服务外包要育市场提能力防风险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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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能委员:公共服务外包要育市场提能力防风险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政府利用社会和市场资源生产、递送公共服务的一种制度创新。近年来,我省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业务增长迅速。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宁波市委会主委、余姚市副市长陈为能建议,育市场、明角色、提能力、防风险,推进公共服务外包纵深发展。

  “合同外包的精髓在于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并降低成本,而我省却存在着‘市场不成熟、竞争不充分’的困境。”陈为能说,宁波常住人口近1000万,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民间组织总数超过10000个,但其中真正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只有2600多个,其余的主要为仍具有较强行政属性的社会团体和备案社区民间组织。而相比之下,香港人口不过700万,却有超过1万家正式登记注册的非营利组织。这样的局面导致公共服务外包时,政府的选择非常有限,竞争难以充分开展,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很难保障。因此,培育公共服务外包市场是当务之急。

  陈为能说,我省一些基层单位中,还存在着一些对外包改革中政府角色定位认知难题。《浙江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组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受访的政府公务人员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有所了解,但普遍了解程度不深,其中非常了解的仅占6%,有所了解的占58.6%,听说过的占34.5%。另一方面,部分公共部门对公共服务外包中政府角色定位存在认知误区。比如,有些基层单位把外包“生产任务”理解为外包“经费责任”,调查表明,有27%街道层面的干部认为外包改革就是为了解决经费包袱、缓解财政压力,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后,政府就应减少这方面的经费支出。再比如,把外包后的“秩序监管”理解为“行政管理”,仍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式的方式来处理与服务承包商的关系,有近20%街道层面的单位存在着把社工当“自己人”用的状况,一旦单位缺人,就把派来工作的社工当“自己人”用,使得他们“不务正业”。对此,他建议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发挥政府在改革组织、经费筹集、秩序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公共服务外包涉及到政府理念和实际操作多方面的变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成功实施有赖于操作技术和参与主体能力作为保障。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政府及其官员的专业能力问题,如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政府是否制定严格的质量监管制度、政府是否制定公平的招投标机制、是否具有科学的公共服务定价机制等。

  陈为能说,作为一项制度创新,目前我省还缺乏公共服务外包方面的深入实践和经验总结,一些具体操作部门及其官员还面临着操作技术和实践能力的瓶颈,在履行相关服务外包决策规划、政策制定、改革组织、秩序监管职责时,常常感觉到力不从心。有近60%的干部表示,很多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服务态度难以计量,自身缺乏评价监督的专业能力;还有部分人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很担心合同中有陷阱。“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的专业能力亟待提升。”

  “公共服务外包还要防风险。”陈为能说,一是绩效风险。当前相关政府及官员外包专业能力和经验相对缺乏,在这种情况下,推进公共服务外包,面临着绩效不确定性的风险。二是腐败风险。在当前市场体系还不健全、监管体制尚不完善、行政推动居于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发生寻租腐败的风险尤其大,在外包需求确定、方式选择、信息发布、评标定标、履约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内部交易等各种腐败行为。必须未雨绸缪,采取措施防范绩效风险和腐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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