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沂委员:完善城市管理体制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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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沂委员: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1日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何苏鸣 朱海兵 张丽   字号:[][][]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飞速发展,对我国城市管理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的全国两会,城镇化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的发言,引起大家关注。
王建沂委员在前期调研中发现,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平均1%的速度递增。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70%。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不断发展,带来了城市外延的不断扩大。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已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我国的城市管理中存在着一定问题,如城市建设速度与城市管理水准之间存在差距;城市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矛盾;公众、媒体对城市管理者缺乏客观的判断和评价。”王建沂委员认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准和品位,关系到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创新社会管理以及“美丽中国”建设。
在王建沂委员的设想中,在国家层面设立城市管理法是第一步。要解决城市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关键是要设立国家的城市管理法,从根本上规范城市管理的执法行为,为城市管理奠定法制基础。其次,要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体制,包括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和理顺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对城市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对城市管理的投入也要不断加大。
“城市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集政府、社会和民众等多方面的力量来共同推进,从而跟上我国快速发展的城镇化步伐。”王建沂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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