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平委员:学前教育呼唤立法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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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平委员:学前教育呼唤立法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陈江英   字号:[][][]
“全国还有三分之一的适龄儿童未能入园,学前教育经费不到整个教育经费2%,教师持证上岗率上不去……”说起这些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数据,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神情凝重。
眼下,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公共财力投入不足、学前教育发展环境较差、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导致“入园难”、“入园贵”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学前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的薄弱环节。
陈小平认为,当前迫切需要制定《学前教育法》,来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一系列具体问题,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得到稳定健康发展。我国现有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规有1989年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1996年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这些“老法规”已经不能规范和解决近年来学前教育的新关系、新问题。同时,他分析,现有的相关法规存在明显的疏漏和不完善之处,零散而不系统,尤其在立法层次上,学前教育尚无全国性的法律,导致在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经费投入、教师待遇和办园条件改善等方面,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全国性的学前教育法迟迟不出台,另一方面,不少地方积极探索学前教育立法,如杭州市2011年实施了《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基本解决了发展不平衡、体制不明确、待遇不落实、投入不到位等难题。这为全国性学前教育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陈小平建议,我国学前教育立法需要重点明确8方面问题:明确学前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与机构;明确城市和农村学前教育不同的投入体制;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教师(园长)、设施等资质要求与准入标准;明确学前教育教师身份与地位;明确学前教育督导和监管;明确受教者和社会、家长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经费、设施等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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