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委员:给小微企业阶段性免税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正文内容
叶明委员:给小微企业阶段性免税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陈江英   字号:[][][]
小微企业的发展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主席叶明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小微企业家的信心状况不容乐观,普遍感到融资困难大,针对小微企业的行政审批效率低,涉足实业意愿降低。
调研显示,小微企业对劳务成本、原材料成本和财务成本上升感受明显。在税收方面,一些企业家反映,国内各种名目的税费加起来,总税率要达到利润的30%甚至更高,而新加坡企业的税率仅17%右。
一方面税费压力重,另一方面融资难突出。企业家们普遍反映,目前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过高,霸王条款层出不穷,企业的融资成本不堪重负。“一是银行融资门槛过高,企业难以贷到款;二是融资成本过高,企业难以承受。”叶明认为,金融行业已经严重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利润空间。
“小微企业一般都从事实业,其生存和发展对于解决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保障社会民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叶明提出,阶段性免征小微企业税费,把扶持“三农”的某些政策移植到小微企业,少取多予。“对处于发展初期的小微企业,可以比照免征农业税的方式,给予阶段性、扶持性的免税期。”例如目前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向其他优质小微企业推广,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免税期。
在降低税费的同时,叶明呼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如开展“订单贷”、“专利贷”等借贷方式,并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等,多渠道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在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中,他建议,以政府投入为主,在土地价格、房屋租金、财政贴息、鼓励风险投资介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平台运行期间,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微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并加大政府采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进一步促成创新成果的转化。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