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龙委员:制定《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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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龙委员:制定《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徐建平 通讯员 别蒙   字号:[][][]
省政协委员阮文龙提案建议,尽快制定《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
阮文龙说,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国家、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加快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是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的内在要求。“近年来,通过举办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等重大赛事和活动,我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仍存在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够规范、无障碍设施管理不够到位、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仍然滞后等问题。”
《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对无障碍环境均作了规定。去年81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保护、维修和无障碍信息交流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促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阮文龙建议,组织省民政、交通运输、公安、教育、财政、经济和信息化、广电、旅游、妇联、老龄、残联等有关部门和无障碍建设专家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调研。对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国家机关的对外服务场所和交通运输、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检查调研,对照《无障碍设计规范》,重点检查盲道铺设、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残疾人专用坡道、孕妇专座、公共场所无障碍厕所、公共交通无障碍信息等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全省设区市和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县级城市。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上位法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加快启动制定《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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