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服务企业、无业主大会(简称“三无”)老旧住宅小区楼房,建议依据建设部、财政部相关规定予以补建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对无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服务企业、无业主大会(简称“三无”)老旧住宅小区楼房,建议依据建设部、财政部相关规定予以补建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