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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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围绕“养”这个核心,设计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和机制,社会各主体要明确职责,不能认为养老都是政府的事情,政府没有能力包办,也不应该包办,家庭、政府和用人单位要各自承担应尽的责任。
要高度重视养老保障领域的社会公平。把基本养老保障服务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平等对待,一方面要承认客观存在的现实差距,另一方面要朝着人人平等的方向持续努力。因此,要严格控制、逐步缩小各类群体在养老金、医疗保障和照护服务等方面的待遇差距。按照兜底线的原则,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养老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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