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刻领会“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坚定不移走创新引领发展之路,聚力推进长三角创新一体化,合力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升级版。
聚焦制度供给,聚力推进创新环境一体化。将推进长三角创新一体化纳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级协调机制;推动区域法律统一,搭建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共享、人力资源合作、知识产权联合保护长效机制。
聚焦协同创新,聚力推进创新产业一体化。联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统筹产业规划布局,推进产业合作共建,完善成本分担和利益分享机制。
聚焦产学研合作,聚力推进创新平台一体化。积极推动区域创新试点,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浙江特色优势,积极打造以“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为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平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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