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持不可或缺。
推动长三角区域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行业互认互通、信息共享一体化;加强信用联合惩戒领域合作。
积极探索金融跨区域体制创新。着重打造集小微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国际金融于一体的金融产业链和生态圈,积极向国家各金融管理部门争取更多金融改革创新政策。
做强区域金融合作平台的对接能力。着力打造新兴金融中心,加快推进德清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建设,依托南湖基金小镇等平台,主动吸收上海的溢出资源。
加快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合作监管协调和保障体系机制。积极推动区域内地方金融监管一体化建设,着力消除金融在区域内流动的政策障碍。
加快构建长三角银行一体化经营管理机制,鼓励参与联动项目,做大产业链金融。
加快复制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成功经验,做大做强跨境跨区金融。
加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度合作,服务民营经济直接融资。
推动长三角政府平台基建专项债、民营企业专项债券,服务政企长期融资。
加快各地产权交易所和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区域合作,增强资产变现能力。
探索普惠金融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新模式,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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