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中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区域内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着力推进水气废共保联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碧水行动,加强固废联防共治。
着力增加生态环境容量。实施重大环境项目和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加强城市生态空间规划,推进城市生态廊道建设;以大花园为底色,加大湖州、杭州西、衢州、丽水和温州西南生态保护力度,推进嘉兴、舟山、宁波、台州、温州沿线生态带建设,筑牢长三角绿色美丽生态屏障。
着力加强河湖统筹、陆海联动。协同推进长江口及杭州湾、东海海域治理机制建设,争取国家部委尽快研究出台区域污染防治河湖、陆海统筹标准,相连河海治理标准,协同推进内河货船防污染改造,建立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参与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着力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水平。推进环境标准一体化,加快建设实时更新的环境信息平台,完善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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