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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人资环委社法委与省人大法制委联合召开会议

聚焦生活垃圾管理开展立法协商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陶迈卿   字号:[][][]

据联谊报    1130日,省政协人资环委、社法委与省人大法制委联合召开《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协商会。省政协副主席周国辉出席并讲话。

今年是我省垃圾分类“三年大变样”目标的最后一年。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垃圾分类的长效工作机制,是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关键举措,围绕此项立法开展专题协商是今年省政协重点工作之一。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作条例起草情况介绍,省建设厅等相关厅局进行补充说明。省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委员们建议,考虑法规落地实施的可行性,要进一步明确涉及责任单位、实施期限等方面的表述,尤其是明确垃圾分类中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范围和相应权限;考虑实际执行的规范性,要配套出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标准和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并推进针对垃圾处理企业的成本补偿措施的研究。同时,委员们建议,要明确科技相关部门在垃圾分类中的责任定位,依托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垃圾分类可追溯性,追踪垃圾收集、运输全过程。

省人大法制委和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负责人表示,对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要科学论证、充分吸收,尽可能落实到工作当中。

周国辉指出,这次立法协商会为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搭建平台,有助于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有利于凝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这种联合探索立法协商方式很有意义,充分体现了人大立法为民、政协履职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立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这部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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