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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视察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30日 来源:办公厅信息宣传处   作者:徐建平   字号:[][][]
本网讯    428至29日,省政协民革、侨联、特邀一组界别委员,视察了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情况。省政协副主席汤黎路、吴晶率团。
委员们听取了省农办、宁波市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情况介绍,视察了慈溪市任佳溪村、方家河头村和北仑区河头村、民丰村。我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十多年以来,形成了以“四美三宜二园”为目标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农村整体面貌显著变化,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到2013年底,全省已累计有2.7万个左右行政村完成了村庄整治建设,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94%左右。这些成效得到了委员们的充分肯定。
在座谈会上,委员们建议,要注重宣传引导,让群众了解、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注重做好规划,积极借鉴、引进港澳地区和国外的先进经验技术,注重建立机制,把“盆景”变成“风景”,让广大农村都真正成为美丽乡村。委员们表示,要结合今年省政协开展的“三级政协联动、万名委员同行、助推五水共治”专项民主监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汤黎路说,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从更高层次上谋划,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区域整体规划紧密结合;要明确责任落实层级,做到治理与管理相统一,确保组织实施工作的成效和质量;要加强农村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见物更要见人”;要搭建好平台,利于港澳华侨委员献计出力,当好参与者,不做旁观者;要转变观念,尤其是基层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引导群众投身“五水共治”的各项工作。
吴晶说,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在农村的实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新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重要内容。全面治理农村污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度延伸,也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题中之义。委员们细心感受,认真思考,积极出谋划策,有利于助推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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