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社法委在浙调研“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_政协要闻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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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法委在浙调研“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1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李宏 鲍蔓华    时间:2014年06月21日 版面:第1版 字号:[][][]
本网讯    619,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就“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在浙江省进行专题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在当日举行的座谈会上,浙江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就当前浙江残疾人托养资源、养老服务、财政补助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残疾人庇护中心建设、残养结合、失能半失能老人养护、养护人员培训等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浙江在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取得的经验。调研组认为,对困难群体的支持与尊重程度可以衡量国家和社会的文明程度。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理应得到尊重。与经济发展快速程度相比,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关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季允石、王新宪,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孙文友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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