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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时间:2017年1月20日 版面:第3版 字号:[][][]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提案及提案办理情况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组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922件,经审查,立案865件,并案处理后为797件。其中,全会期间提案780件,闭会期间提案17件;集体提案134件,委员个人提案663件。

提案分别送交120家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采纳317件,占39.8%,部分采纳或列入计划采纳457件,占57.3%。因条件所限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23件提案,承办单位均作了说明。总体来看,这些提案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办理后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方面提出317件提案,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了参考。如,关于引导民间投资的提案,提出深化投融资改革、推进重大项目落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时充分采纳。关于推进海洋发展战略的提案,有关部门在确定海洋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优化港口布局、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中心等方面,吸收了提案的意见建议。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提案,承办单位在降低交易成本、税费成本、用工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吸收了提案的部分意见建议。结合办理发展跨境电商的提案,承办单位从创新监管机制、推动做大市场规模等方面吸纳了有关意见建议。关于提升特色小镇建设水平的提案,有关部门在优化制度供给、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提升小镇建设质量等方面,积极采纳提案建议。

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方面提出25件提案,得到了有关部门重视。如,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提案,承办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积极稳妥做好职权划转工作、构建基层执法监管新模式等方面,认真吸纳提案建议。结合办理完善村干部监管机制的提案,有关部门探索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结合办理有关治理网络“炒信(炒作电商信誉)”的提案,承办单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年查处“炒信”案件329件。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提案,为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履职、考核等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方面提出133件提案,促进了有关工作开展。如,结合办理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提案,有关部门提出了研究制订实施意见、扶持重点学科、加大资金投入、健全评价体系等15条措施。关于保护钱塘江古海塘的提案,承办单位建立省级部门层面协调机制,编制临江古海塘修缮加固技术导则,确定重要点段为第7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结合办理解决农村中小学艺术师资短缺的提案,有关部门统筹配置城乡艺术教育资源,确保每所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至少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各1名。

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改善民生福祉方面提出259件提案,得到了党政部门重视和采纳。如,关于“农村低收入人群帮扶”专题提案,20个部门协同办理,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做好移民搬迁、推进产业帮扶等方面采取措施,努力补齐农村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短板。关于“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专题提案、开展“两癌”(适龄女性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提案,有关部门在办理过程中采取措施,健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母婴健康服务市场,扩大“两癌”免费检查覆盖面。结合办理扩大大病保险报销病种的提案,有关部门承诺完善报销政策,拓展用药范围,扩大医保定点范围,推进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关于医保卡可有条件用于配偶与直系亲属的提案,有关单位吸收提案建议,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在强化源头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方面提出63件提案,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民意支撑。如,结合办理治理跨区域河流的提案,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完善河长制、优化生态补偿,完善长效机制。关于协同推进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的提案,提出加强源头治污、实施工程控污、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采纳。结合办理推进土地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提案,承办单位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创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探索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年度调节机制。关于治理城乡生活垃圾的提案,有关部门采纳意见建议,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单独处置,提升城乡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

特别需要报告的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夏宝龙阅批8个民主党派省委会和省工商联各1件重要提案,并将阅批提案批转给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阅处。代省长车俊到任后接续领办重点提案,并要求督查办理成效。14位省委、省政府及省高院领导领办重点提案,3位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了面上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制度,注重办理协商,推动办理落实。在这里,我代表省政协,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年来,常委会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把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作为做好提案工作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着眼质量提高,发挥重点提案示范引领作用

认真遴选,引领提案质量提高。按照《省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遴选产生了党政关注、社会聚焦的23个方面33件重点提案。215名委员和51家政协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组、提案承办单位参与推荐,3次大范围协商讨论,汲取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共识,不仅提升了重点提案质量,而且提高了提案者的质量意识,助推了提案整体质量提升。

精准督办,促进办理质量提高。12位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推动增强办理实效。紧扣提案反映的问题,组织提案者、相关委员参加,政协参加单位、专委会负责人参与,走进基层群众、走访承办单位、召开协商会议,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反映提案意图、协商解决之道。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督促办理落实,推进面上提案办理规范程序、提高质量。

(二)搭建多种平台,推进提案工作全过程协商

做好提出环节协商。召开提案征集会,研究改进提案征集工作。邀请承办单位推荐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选题建议,及时印发给提案者参考。推动提案者与党政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增强提案针对性。

做细立案交办环节协商。围绕提案能否立案、由谁来办等问题,与党政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提高交办准确率。经提案组初审、提案委审查和主任会议复审,68件提案作并案处理,56件转为委员来信,1件撤案。

做深办理环节协商。坚持省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组督办相关提案,助推承办单位面商主办提案,形成多层次办理协商格局。完善座谈协商、现场协商、网络协商、专题类提案打包办理、民生类提案集中办理的方式方法,扩大协商参与面。一年来,专委会督办10件重要提案,界别组督办14件提案,17家承办单位与提案者逐件面商主办提案,4个专题类提案打包办理,6件提案现场办理,办理协商成效明显。

做实评议环节协商。3位副主席分别带队赴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农业厅开展提案办理评议,推动承办单位健全办理机制、提高办理实效。开展网络评议,细化评议内容,简化评议方法。开展十一届三次会议部分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助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两个专题14件提案答复意见落实见效,推动承办部门跟踪办理不满意件。

(三)完善制度保障,健全提案工作制度体系

制订《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关于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文件要求,总结提炼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特色亮点,制订《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办法将协商从“办中”向“办前”“办后”延伸,丰富协商内容,扩大协商范围,健全提出、立案、办理、督办全过程协商机制。

开展制度制订修订前期工作。及时了解全国政协、省级政协健全审查立案制度、提案公开制度的工作进展,积极做好修订《省政协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制订《省政协提案公开办法》的前期调研,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四)加强协调整合,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

增强提案工作合力。加大协调联动力度,推动提案工作与界别协商、委员视察、专题调研有机结合,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组全年组织提案调研、办理协商等活动139次。引导提案者报名参加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大会发言等协商议政活动,推动提办双方沟通交流。

推进“互联网+提案工作”。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协门户网站征集到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线索42条。升级提案管理系统,增强提案工作全过程在线处理能力。以网络直播形式召开第225号“关于扩展大病保险病种报销的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会前开设专题页面、鼓励网民提问,会上7.2万人次点击视频、200多名网友在线提问、承办单位现场解答,会后全面回复网民提问、全文公布主会办意见。

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发动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组参与,评选出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79件高质量提案予以表彰。

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全年有150余名记者采访提案工作,省内主流媒体6次刊发长篇报道,浙江在线3次组织专题报道,初步形成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客户端等全媒体发声助力的新闻宣传格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案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主要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导向还需进一步突出,助推办理意见落实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提案工作制度体系还应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2017年提案工作思路

按照省政协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提案在助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作用,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拉高标杆、精准发力,推进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中心工作,努力发挥提案重要作用

推动委员围绕大局议题、联系实际选题、结合自身优势定题,提出反映情况准确、分析问题深入、意见建议具体的提案。紧扣落实“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紧扣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建言献策的工作主线,紧扣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紧扣改革、发展、民生,深入实际、深入调研,讲真话、进诤言,出实招、献良策。注重做好集体提案征集工作,形成一批立意高、分析透、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注重做好民主监督类和民生类提案的征集工作,助推党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的有效解决。

(二)锚定质量提高,努力夯实提案基础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省直党政部门同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等省委、省政府文件的要求,搭建协商交流平台,畅通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加强引导,做好闭会期间提案征集工作。严把审查立案质量关,推动提案质量提高。加强协商协调,确保提案交办准确及时。做好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推动承办单位与提案者面商主办件。深化“互联网+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三)突出办理成果落实,努力推进提案办理“回头看”和民主评议

跨年度跟踪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复文落实情况,推动提案办理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做好省政府领导领办的两件重点提案“回头看”工作,形成示范效应,促进面上提案办理成果转化见效。开展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从健全领导机制、加强沟通协商、规范办复制度、落实合理建议等方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提高,推动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四)深化制度建设,努力健全提案工作体制机制

落实《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深化提案办理全过程协商,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协调互动,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适时修订《省政协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推动提案审查标准更加科学、立案程序更加规范。适时制订《省政协提案公开办法》,推进提案内容与办理复文同步公开,发挥提案民主监督作用。

(五)着眼创新发展,努力做好十一届省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回顾总结十一届省政协五年来提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归纳梳理工作特色,概括提炼经验做法,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十二届省政协提案工作参考建议。加大政协提案工作宣传力度,发出政协提案好声音,传递提案工作正能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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