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委员的共同关切——城市垃圾如何实现“零增长”_政协要闻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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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委员的共同关切——

城市垃圾如何实现“零增长”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4日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邓国芳 吕玥    时间: 版面: 字号:[][][]

据浙江日报    刚刚过去的植树节,全国各地干部群众投身植树活动,祖国大地再披新绿。

在驻地见到全国政协委员郑继伟时,他分享了心中的“绿色”愿景:“我已向大会提交提案:希望国家把垃圾‘减量化’放在更优先、更重要的位置,加快制定到2022年实现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的规划,强力推进‘垃圾革命’,助推美丽中国建设。”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真的该破题了。”郑继伟委员说,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呈现基数大、增速快的趋势,与处理能力的矛盾日益凸显,“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关注这个问题多年,也积极建言献策。”

城市生活垃圾“零增长”的目标有多迫切?郑继伟委员展示了两组数据:一是据环保部《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3年至2016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从16148万吨增长到18850万吨,年均增长率约为12.5%。二是以浙江为例,2013年至2016年,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末端处理能力跟不上垃圾增长速度,日均缺口约6000吨以上且有增大趋势。

为强化末端处理能力,浙江各地不断建设新的垃圾焚烧场,但受“邻避”效应影响,新增垃圾处理设施,选址、扩建、新建极为困难。“在继续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加强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源头减量才是破解‘垃圾围城’的根本出路。”郑继伟委员认为,垃圾源头减量单靠地方施策,实际效果有限,亟需国家顶层设计的支撑。

“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是减量重点,也有巨大潜力可挖。”从致公党浙江省委会的调研情况来看,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多年的杭州,2015年、2016年垃圾增长率控制在2.89%1.48%,人均垃圾产生量增长率略有降低。而这几年后来居上的农村垃圾分类,则可给城市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带来不少宝贵经验。“比如桐庐乡村的微生物发酵法,能使150公斤餐厨垃圾转换为100公斤有机肥。”他说。

同样为了城市垃圾减量,全国政协委员潘家玮把目光瞄准建筑垃圾及渣土的减量化、资源化。他告诉记者,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改造和建筑工业的迅速发展,加上部分旧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基础设施的到期更新,庞大体量的建筑垃圾及渣土,已成废物管理和环境污染的一大难题。

“不少城市已开始着手建筑垃圾及渣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的建立和推广,但也遇到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必要的规划保障、有力的制度配套、规范的技术标准等瓶颈,无法顺畅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为此,潘家玮委员通过调研,撰写提案,建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原则,构建“建筑垃圾及渣土银行”,大力促进建筑垃圾的科学循环利用,使之成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又一创新务实之举。

说到垃圾分类减量,全国政协委员雷后兴也拿出一份提案对记者说:“40%的垃圾是可回收利用的,是再生资源利用的重要组成。但很多可回收垃圾并未有效分类,而是混杂在其他垃圾中,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理,给社会和环境带来沉重负担。我调查发现,回收企业高税负、高成本、低收益,导致它们缺乏积极性。”

2008年起,针对垃圾回收企业纳税,国家有关部门曾多次出台税负优惠政策,实行先征后返增值税政策,201111日起全部取消退回。2015年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和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退税,却并不包括前端的垃圾回收企业。由于利润微薄,只能压低价格,垃圾回收企业积极性消减。

“建议优化税收政策,对垃圾回收环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促进垃圾分类实施。”雷后兴委员还建议,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资格备案制,注重垃圾回收企业纳税信用的应用,并对垃圾回收企业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公开企业名单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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