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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浙江乡村振兴,他们铿锵发声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时间: 版面: 字号:[][][]

编者按    10月16日至17日,省政协召开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围绕“全力打开‘两山’转化通道,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开展专题协商。会上,省政协重点调研课题组作重点发言,另有12位政协常委、委员代表各自的界别、专委会或个人作协商发言。

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常委、委员们从破解乡村发展用地瓶颈、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水平、健全科技下乡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现为您辑录要点如下:


 
 

据联谊报   

姚少平委员:全力打开“两山”转化通道,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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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引领,坚定不移贯彻“八八战略”,深入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浙江成为农民收入最高、农村环境最好、城乡区域最协调的省份之一,乡村产业方兴勃发,村庄面貌发生蝶变,农村文化丰富多彩,乡村治理经验倍出,农民生活越来越好,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省城乡发展不平衡、“三农”发展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城乡统筹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红利亟待有效释放、乡村产业发展支撑不足、农村文化建设还需加强、乡村治理仍有薄弱环节、要素制约成为发展瓶颈。

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改革推动,全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四化同步”,打开“两山”转化通道,切实把绿水青山护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浙江的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为此提出六方面22条建议:

(一)推进城乡区域协调,打开城乡一体通道

1.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按照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要求,制定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立乡村振兴指标体系。注重小城镇的培育,充分发挥其在城乡融合发展中联结、集聚和带动作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推进多规合一在乡村落地,形成城镇村一体的规划体系。

2.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重点解决农村教师的待遇提高和 “城乡同步课堂”建设问题,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扎实推进城乡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适时推进养老、医保全省统筹,提高保障水平。

3.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政策。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县以上财政特别是省财政支撑和保障力度。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体系。

4.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在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中设立山海协作专项基金,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积极探索各种“飞地”经济发展模式。

(二)护好护美绿水青山,打开生态红利通道

5.持续系统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持续系统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研究,鼓励碳汇交易等实现生态服务价值的措施,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生态价值计量体系等制度,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试点。出台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指导意见。

6.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污水革命、垃圾革命,研究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条例、完善农村公厕日常运维管理财政补助机制、完善和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7.提升乡村特色风貌。强化村庄特色风貌管控,完善“浙派民居”指导性建设标准,做强地域特色。

(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开美丽经济通道

8.坚定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坚定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大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立健全绿色农业发展制度体系,打造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制定全域全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可追溯体系。加快构建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一批标准化农业示范园区和企业。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推动每个设区市能形成一个区域公共品牌。

9.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农旅文综合体,破解设施用地难问题。制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意见,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上市。加快县乡村一体化的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数量和覆盖面。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打造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10.推动县域经济向市域经济升级。推动县域经济向市域经济升级,建立健全乡村特色小镇准入和淘汰机制。

11.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制订新一轮农民收入新增工程的实施意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四)激发乡村文化活力,打开文明互惠通道

12.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创新城乡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及时将公共文化产品数字化,搭建全省统一的同标准、多媒体、跨平台、多终端的“智慧文化云”。完善城乡文化人才交流长效机制,加大农村本土文艺人才培育。加强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主阵地作用。

13.加大挖掘和保护传统文化力度。加大传统文化挖掘和保护,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持续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建设乡村文化记忆库,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大力发展乡愁富民产业,制定支持农家特色小吃产业发展政策意见。

14.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推行乡风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引导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五)突出乡村组织振兴,打开乡村善治通道

15.深入推进农村“头雁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头雁工程”, 着力培养一大批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适应乡村振兴要求的带头人。探索建立强村带弱村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后备力量培养储备,继续鼓励原籍地大学生回村任职。

16.推进“三治结合”在乡村的落地。出台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三治结合”在乡村生根结果。

17.扎实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工作。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抱团发展,在省级层面出台“飞地抱团”发展政策意见。继续加大小微村庄撤扩并力度。

18.推进民族村振兴发展。精准扶持全省443个少数民族村振兴发展,确保在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

(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打开要素保障通道

19.支持人才“上山下乡”。制定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的意见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出台实施万家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和鼓励支持农创客发展的意见,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体系建设,支持各类人才 “上山下乡”。

20.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充分释放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红利。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3A级景区村、农家乐特色村、少数民族村率先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积极争取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21.完善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建立全省乡村振兴专项投资基金并实质性投资运行。加快完善金融惠农支农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社区金融,支持金融机构扩大金融惠农服务点设置。大力发展助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加大种植业、养殖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制定出台工商资本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建设。建立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准入制度,形成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22.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制,探索建立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快基础前沿和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创办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鼓励科技人员下乡,把科研论文和工作绩效写在乡村振兴的大地上。


杨建新委员:着力补齐三块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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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形有余而神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和美丽经济转化方面,有三大短板亟需高度重视、加快补齐:

短板之一:农村人才支撑能力还不够强。

短板之二:农村产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

短板之三:农村改革力度还不够大。

为此建议:

要在推动农村三支队伍建设上求突破。重点打造农村“领头雁”队伍,着力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优秀毕业生等群体中选拔、培养、造就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立待遇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把优秀的农村带头人留住、用好。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善政府购买农民技能培训公共服务的政策办法和考核机制,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性。着力激活农业科技人员队伍,进一步畅通农业科技人员流向农业农村的渠道。

要在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上求突破。推进农业规模化,继续加大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农村承包地有序、合法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科技化,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进产品品牌化,引导、支持创建区域农产品品牌。

要在推动农村重点改革上求突破。牵住土地制度改革这一“牛鼻子”,在总结全省各地土地制度改革经验基础上,争取中央层面支持,将“德清经验”“义乌模式”尽快向全省复制推广,形成全省性的集成效应,全面释放改革的最大红利。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发展,充分运用好农民合作基金、资产经营公司等平台,以联合更紧、合作更实、融合更深为导向,全力推进农合联建设发展,促进利益联结“紧”起来、涉农资源“统”起来、农合联运作“实”起来。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研究出台省级层面的农信担保政策,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基础,向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利有效的信贷服务。


高玲慧委员: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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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抓手,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嘉兴46个家庭农场现状调研,我们发现, 当前家庭农场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主要集中在“人、财、地、服”四个方面:

农业人力资源紧缺,从业队伍后继乏人。

金融服务相对滞后,农场经营举步维艰。

设施用房落地困难,土地流转仍然不畅。

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政策扶持相对薄弱。

为此建议:

科学推进土地流转,优化家庭农场引育环境。倡导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适度规模流转。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

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服务,并向抵御自然和市场两类风险的保障性服务延伸。完善各类市场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辅以政府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突出合作社的主体作用,推进“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引导家庭农场“抱团取暖”。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高家庭农场盈利能力。优化金融服务,为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支持。拓展农业保险服务,在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政策性保险,最大程度降低农业风险。打通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连接,逐步实现“农场生产、企业加工”的模式。

大力培育职业农民,依托科技赋能现代农业。逐步建立农场主职业化制度,研究制定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探索职业农民岗位津贴制度。鼓励年轻人从事农业,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注入新鲜活力。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层次,提高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全过程信息化水平,通过“机器换人”逐步破解农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吴国升委员:以农房整治为“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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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千万工程”的深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乡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一些乡村因历史形成的原因“一户多宅”大量存在,或缺乏规划和控制,乡村布局散乱,农房风格杂乱,辅房随意搭建,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同时,农民建房规划选址难、审批难、监管难等问题依然突出,闲置农房、集体资产、零碎地块利用低效等问题比较普遍,影响和制约我省“大花园”建设,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中亟待整治的顽疾。

为了破解这些难题,衢州市把农民建房体系构建和风貌提升工作,作为推进乡村大花园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牛鼻子”,围绕“三个好”(农民建房服务好,农村风貌提升好,资源转化利用好)目标,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大花园。

在工作实践中,感到还有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

重视规划引领。综合“山、水、林、田、路、房”,通盘考虑、全域谋划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强化村庄规划和设计,尊重乡村的历史、个性和特点。加强规划宣传,让村民知规划,守规矩。加强农村规划、建设人才培养,提升农村规划建设水平。

重视服务优化。大力推广建房审批经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建房信贷、建房保险、联建代建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重视拆后利用。对拆后土地合理利用,要“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以“指标换资金”的方式拆除一批,以“资源引投资”的方法利用一批,以“风貌+配套”为抓手提升一批,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全线整治、全域提升。

重视长效管控。充分发挥“党建+”、“数字+”作用,对农民建房实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管控、全过程监督。加大问责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四公开”“四到场”制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严格工匠管理,并允许基层运用村规民约探索建房保证金等做法。


陈桂秋委员:破解乡村发展用地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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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需要发展用地保障,但目前我省乡村发展用地空间保障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乡村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

城乡发展用地政策有差异,发展机会不均等。

村庄规划和空间资源配置存在不够合理的现象,制约乡村产业发展。

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规划空间不突破、生态环境不破坏的前提下,应当采取创新举措,着力破解我省乡村发展用地瓶颈,探索打通“两山”转化的空间通道。

为此建议:

创新规划方法和项目落地方式,探索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弹性规划。创新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方法,参照城中村享受城市建设留用地的做法,按全村土地总面积的一定比例或全村人均一定面积的土地,作为引进城市资源支持乡村经济发展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创新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方法,规划布局上可留指标但不定空间位置,待有了投资意向者,由村集体组织和投资方联合选择项目选址后,再作规划落地和土地农转用。

高质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农村发展用地的集聚、节约、生态化使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目标和任务上要与乡村振兴规划相衔接;在空间上要与村庄建设规划及村庄设计相配套。

顺应我省山地村庄发展思路,推进“浙江山居”计划。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版的“富春山居图”,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创建“浙江山居”品牌,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走出一条具有文化积累的特色道路,为“大花园”建设增光添彩。

采取相关支持措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建设投资方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接制度,规范和完善乡村产业项目涉地合同保障制度,建立乡村规划建设技术服务制度。


徐志康委员: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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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民富裕,是推进城乡融合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我省取得可喜成效:2017年,全省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23.5亿元,是2012年的1.51倍;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薄弱村数量从2012年的11756个减少到2017年的1867个。

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瓶颈问题,导致“造血”功能不强。主要表现在:

经营人才短缺。

增收渠道有限。

产业谋划不够。

要素保障不足。

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不能停留在“消薄”层面,要着眼于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变“输血”为“造血”,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为此建议:

强化人才保障,建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心骨”。选优配强村干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大胆创新村干部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每位干部想为、能为、有为。

创新经营模式,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造血源”。总结推广飞地抱团、农旅融合、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结对帮扶等做法,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创新经营模式,选准路子。对有较好产业、特色农产品的村做提质增效文章;对有较好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的村做足农旅融合文章;对有一定区位优势但相对散、乱、旧的村庄做土地综合整治文章;对资源非常匮乏的村,应重点倾斜、精准帮扶,采取“弱村+强村”抱团建设发展物业经济,实现集体经济的保值增值。

加强政策集成,做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包”。土地供给上,在年度可用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用于集体经济发展物业项目,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交易,所得收益归村集体。财政保障上,统筹安排扶贫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金融支持上,积极引导各级金融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或参股的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税收政策上,对集体经济组织新发展或招商引进落户本地的二三产项目,以及本村能人返乡创业兴办的项目,其新增的地方税收地方留成财力按照一定比例奖励返还到村。


马永信委员:健全科技下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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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和人才,是打开“两山”转化通道、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下乡工作,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有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认识不够到位。

经费保障不足。

队伍缺乏动力。

体系有待完善。

为此建议:

做大做强县级机构,增强科技下乡服务能力。要按产业分类建立推广专家团队,编制在县主管部门,需要时以“科技特派员”形式轮流在乡镇值班蹲点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设立若干个有区域特色的区域中心站,作为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提供科技下乡服务。

健全政策经费配套,增强科技下乡保障能力。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科技推广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要重工作实绩、体现“论文写在大地上”的绩效导向,要和农技推广研究员一样,设立林技推广研究员职称,鼓励广大林业技术推广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推广服务。健全经费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基层农机推广机构运转费和经常性公共服务工作经费的测算参考指标,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扭转长期以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主要靠项目推广的局面。

健全人才队伍培育,提高科技下乡持续能力。及时出台省级农技推广人才培养政策,有计划的为科技下乡培养“留得住”的人才。拓展科技下乡的多元化方式,根据农民的实际技术需求,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科技下乡工作。延伸科技下乡队伍到村一级,为农民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技术服务,真正把科技下乡工作抓实。


朱志泉委员:加大力度精准帮扶民族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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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帮扶民族乡村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以落实。但民族乡村的总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比较落后,是我省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中的一块短板。

区位条件先天不足,发展支撑不强。

自身产业基础薄弱,发展增收不易。

人口流出现象严重,发展活力不足。

建设发展规划滞后,发展特色不明。

政策精准性需增强,发展效益不高。

为此建议:

培育特色产业,建设富裕民族村。编制民族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挖掘民族特色资源。率先在民族村开展宅基地和集体用地制度改革试点,将居住特别偏远、经济特别贫穷、户数少于15户的民族自然村进行撤并。加大民族村道路拓宽提升的财政投入,以交通带动经济发展。

强化村庄规划,建设美丽民族村。从省级层面,对全省民族乡村的振兴发展,进行整体的规划、设计、布局。特别是在全省大花园的规划建设中,要把民族村作为一个重要的节点,通过串珠成链的方式,打造一条少数民族村精品旅游线路和畲乡文化长廊。

激活人才要素,建设活力民族村。实施民族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制定民族村人才招引特惠政策,建立乡村振兴乡贤会,培育农村发展领头人、经济致富带头人、民族工作热心人。

搭建服务平台,建设幸福民族村。省级层面建立民族乡村振兴“百村论坛”服务平台,发挥丽水学院民族学院等高校作用,建立“双创”平台,开展产业信息平台和民族村农产品电商销售等服务。

凝聚各方合力,共同振兴民族村。建立更集中、更优惠、更精准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省级相关部门推进民族村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挂钩联系民族村机制,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建立“一村一策一委员”等机制,加大“一村一企”结对帮扶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城市社区与民族村、城市居民与农户“双对接”机制,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给民族村输血造血。


潘海生委员:守好乡村文化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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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但成绩背后,古村落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有的保护规划还缺乏科学性和指导性。

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尚未形成。

村落文化保护与利用的思路较窄。

原生态文化逐渐丧失造成文化传承断裂。

乡村之美,形在山水,神在文化。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守护好古村落文化之魂,让那一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深沉呼唤成为现实,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完善保护规划,凸显文化的核心价值。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充分汇集文化、农林、史志办、设计院等部门的意见,尊重历史,体现特色,挖掘生产方式、生活情景、传统习俗、民间工艺、宗族文明等文化元素。以保护等级来核定规划等级,避免出现开发过度和利用不足两种倾向。突出文化的价值引领,根据不同地域特点,精选人文主题,把古村落打造成具有当地特色、宜居宜业的田园。

要强化活态传承,保护并挖掘古村落文化的源头活水。保护修复原生态文化,做活每个古村落的文化品牌,确保文化的活态延续。形成美丽乡村集群,鼓励相同地域、具有传承共性的村落打造江南水乡、渔家风情、山里人家等独具特色的农耕文明和民俗文化。抓好非遗项目传承人培养,确保精神财富和文化载体世代相传。

要发挥政策最大效用,促进保护与利用相得益彰。加强分类指导,通过价值评定等专业评估,实行资金分类分配。保障村民宅基地的基本用地,同时重视做好土地置换工作,有效解决古建筑的所有权、使用权矛盾。做好政策的统筹兼顾,对舟山等海岛特殊地区,应给予历史文化村落评定的政策倾斜。

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文化保护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机制,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建立村民主体参与机制,让村民自觉加入到村落管理工作中。鼓励和倡导村落保护主体的多元化,探索古村落或古建筑认领租赁的保护利用政策。


赵雄文委员: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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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认为,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至关重要。

要着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牢牢把握党对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领导权。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另一方面,要健全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积极推行民情沟通日、民情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做法,修订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治理。

要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科学化水平,以“党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一要成为沟通民情的“前哨所”,二要成为带领发展的“主心骨”,三要成为解决民需的“服务站”。

要着力建设忠诚担当的基层骨干队伍,在推进乡村治理中切实发挥“头雁效应”。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大力培育和选拔讲政治、善治理、作风好的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实施农村“雏雁计划”,建立村后备人才库,切实解决基层带头人后继乏人的问题。从严从实强化培育管理,将提高乡村治理能力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推行村干部履职指数考评,实行不称职村干部“歇职教育”制度。健全落实关心关爱机制,让基层干部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激励他们更好地干事创业。

要着力激发党员主体作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成为先锋铁军。带头推进乡村建设,引导党员实干在一线、奉献在一线、发挥作用在一线。带头维护和谐稳定,要注重发挥党员在调解矛盾、化解积怨、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带头弘扬先进文化,引导广大党员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宣传者、组织者,以良好党风带动社风民风,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


叶正波委员:加快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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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居住权,但在目前的具体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存在“虚化”。

宅基地违法占用和长期闲置的情况并存。

宅基地使用方式较为粗放。

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建议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突破:

进一步落实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通过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产权登记,做实做细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要通过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主体资格;要通过编制村庄发展一体化规划,落实集体经济组织对村庄发展的主导权。

逐步探索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建立超占宅基地面积有偿使用制度,由村集体按年收取超标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索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宅基地退出机制,鼓励已转移到二产或三产的农民退出宅基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组织,依法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试点开展“古村落保护+三权分置”工作。分类梳理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到农村古建筑保护、历史风貌维护和基础设施提升;定向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扶持宅基地改革农民在古村落内再就业。


王珂委员:恢复农忙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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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不仅需要人才,更需要人气。

培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享受自然、改造自然的人文环境非常重要。现在中小学有春假、秋假,教育部门要合理利用这些假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完善曾经的农忙假,让学生有机会走进乡村,亲近自然、感受自然、融入自然,充分享受乡村的美好,从而培养起一份属于他们的乡愁。唯有如此,未来,他们才会向往乡村,主动参与乡村振兴。


钱水土委员:让金融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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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目前来看,主要有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和社会参与三方面。这其中,金融资本和社会工商资本都有逐利性,首先要考虑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金融服务仍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一块短板。政府如何让金融机构愿意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来,愿意做普惠金融,愿意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建议政府要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只有这两方面的基础条件完善了,金融机构既有利可图又能防范风险,他们才会主动积极地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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