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_政协要闻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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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3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李宏 鲍蔓华    时间: 版面: 字号:[][][]

据人民政协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党建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一体推进,各级政协党组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形成推动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强大合力。

《意见》提出,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人民政协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各级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政协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省各级政协、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学习新思想、携手新时代、聚焦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画好同心圆”,切实把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下去,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共同为实现中共十九大和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奋斗。

《意见》还要求,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探索党员委员组织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办法。认真落实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责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完善政协党的组织设置。健全政协党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完善委员履职综合考评,优化委员履职管理。健全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对口联系党政部门制度,完善年度履职清单;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持续改进调查研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示范引领;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党建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一体推进,各级政协党组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形成推动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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