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开展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_政协要闻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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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开展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顾平    时间: 版面: 字号:[][][]

据联谊报    71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省体育局制订下发《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考核办法》《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考核指标(2019~2021年)》,自2019年起在全省开展省级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协调小组批准,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由省政府予以表彰。在创建过程中,省体育局要求各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体育领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指标设必备和考核两类,其中必备指标设置了健康浙江考核体育工作、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达标率、建成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体育中心)、“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清廉体育建设,不设分值,只设任务,如果5项必备指标没有完成,将无法达标。

省体育局先后制定了全国首个《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体育现代化村(社区)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并由市场监管局发布实施。这两个标准分别明确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层面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社会组织、体育活动赛事、科学健身指导、青少年体育、体育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发展指标、工作要求和实现路径。为确保创建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进行,省体育局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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