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护理服务人员培养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长护险护理服务水平评价机制,推动持证上岗,促进职业化发展;持续推进护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发展各类职业学校、护理服务培训基地专业建设,加强护理养老从业人才培育储备;制订针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补贴的具体申领办法,完善落实各类奖补优惠政策;探索研究居家护理员队伍培育方案,鼓励失能人员亲属邻里、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专业化培训掌握照护服务技能,就地就近提供护理服务。加快研究护理行业的扶持政策,强化护理岗位正面宣传,增强从业体面感,提高护理员的社会和自我认可度,提升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开展行业工资指导价研究,提高薪酬标准,规范护理市场行为,制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资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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