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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政协创新提案工作不停步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2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蒋有金   字号:[][][]
  本网讯 七届浦江县政协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使提案的自身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以往提案审查立案往往是“一审定终生”,而且在全会期间进行,由于时间紧迫,很难确保提案质量。从2008年开始,该县政协首先在提案立案审查上进行改革,由“单审制”改为“复审制”,即政协全会期间,提案委向全会作提案初审报告;全会闭幕后,分管提案副主席与提案委一起,对所有提案进行复审,并在尊重提案者原意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整理,统一文本格式,对同类型的提案进行合并。5年来,初审立案836件,复审立案653件,减少了183件,提案质量大有提高。其次,及时将符合提案条件的大会发言、社情民意、调研报告转化为提案,增加了高质量的提案数量。
  为提升提案办理质量,该县政协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一是提案交办改过去一次交办会为二次交办会。以往,所立提案由提案委直接送交县委办、县政府办办理,形式上过于简单,缺乏严肃性。从2008年始,提案交办先由县政协专门召开提案交办会,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县政府、县委办分管提案工作领导参加,由政协主席将提案交由县政府、县委办领导,并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县政府、县委办领导签字接收后作表态发言。然后,再召开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共同参加的“建议提案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办理重点,提出办理要求,规定办理时限,统一办复程序,这不仅宣传了提案工作的重要性,而且增强了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责任心。
  二是改革提案办理意见征询方式。过去,提案办理意见由承办单位向提案者征询,有的委员虽然对提案办理结果不太满意,但碍于面子,违心填上“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意见。2011年,该县政协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对提案办理意见征询办法作了改革,即由县政协提案委向提案者征询意见,既避免了以往容易出现的尴尬局面,又提升了所征询意见的客观真实性。
  三是改革提案民主评议办法,由评提案承办单位改为评单个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每年筛选出3至5件具有全局性、代表性的提案,就办理落实情况以常委会议的形式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前,对所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分别进行视察;评议中,与会成员对每个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面对面的评价,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及整改意见;评议后,县政协根据评议情况,写出书面评议报告,对提案进一步办理落实提出意见建议,并要求承办单位反馈评议报告落实情况。4年中,共对18件提案进行了民主评议,《完善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水晶家纺专业市场建设》、《加快郑家坞高速出口处的亮化工程》等一批关系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提案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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