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文化是城市的根与魂,是转变发展方式、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和衡量指标,文化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更是强大的动力和支撑。我们要从丽水的战略总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日前召开的《关于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重点提案“三见面”协商会上,丽水市政协领导、提案人以及承办单位负责人三方,就如何办好重点提案,如何推进丽水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进行了协商交流。
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杭州、绍兴、宁波、金华、衢州、嘉兴和台州临海已经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温州、湖州正在申报,而舟山早在1991年就已经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丽水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上,民盟丽水市委会提交的《关于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被列为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虞红鸣督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办。
提案认为,丽水城作为古代处州的府城,自隋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建立处州府至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在这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创建历史文化名城,是对历史文脉的保护,并让历史文脉成为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元素,进而促进传统人文资源的不断继承、提升和发扬,促进丽水城市特色的形成,促进城市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文化品位发展。
提案还对丽水市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进行了分析,并从4个方面建议: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名”的使命意识;科学编制规划,形成整体保护框架;打造文化品牌,突出历史文化胜迹;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供“创名”保障。
据悉,目前丽水市有关部门已经启动创建工作,并初步明确了两条历史文化街区,即刘祠堂背街区和酱园弄街区,这是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具备的硬件条件。下一步将解决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经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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