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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政协提案催生《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0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曙光   字号:[][][]

  本网讯 日前,《上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上虞市政协委员徐光炎没想到,在今年年初九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建议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处理,从源头上遏制“垃圾猪”、“地沟油”的生产销售》的提案这么快就得到了落实。

  餐厨垃圾是“垃圾猪”、“地沟油”等餐桌安全隐患的重要源头。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有助于促进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上虞市政府十分重视该提案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城管执法、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制订出台了该办法。

  据介绍,《办法》实施后,上虞市将对城区餐厨垃圾实行专业化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处置或提供给无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餐厨垃圾专业收集、运输必须具备严格的准入条件,应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清扫收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从事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餐厨垃圾专业处置的企业,规模小于100/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规模大于100/日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并规定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取得的相关许可、设备工艺标准、从业人员资质及有关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等。

  另外,上虞市还对建设、发改、财政、农林渔牧、服务业发展、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在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中的分段和交叉监管职责予以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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