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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协建言根治“四小车”顽疾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1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周方 刘建华 李宏   字号:[][][]

  本网讯 “上过两次当,比出租车还要贵”,“刚坐过,被骗了,说好3块钱,结果要了10块,以后出门还是要打的”,杭州一些市民遇到过与“四小车”的尴尬接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在杭州统称为“四小车”。

  近日,杭州市政协组织委员对“四小车”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在走访景区、车站等“四小车”大量出没的场所后,委员们认为,驰骋在杭州的“四小车”可谓乱象丛生,严重影响杭州国际旅游城市形象,扰乱道路运输秩序,安全意识淡薄,引起诸多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无序穿梭,让本已拥堵的市区道路更加雪上加霜……面对如此乱象,虽经多次治理,“四小车”揽客为何屡禁不绝?

  “有市场,有需求。”这是委员们的一致看法。尤其是乘客从车站、景区或公交主要站点下车后到自己小区()的这一公交末梢“最后一公里”,除了步行、骑公共自行车外,往往只能求助于“四小车”。

  “解决了部分弱势群体的饭碗问题。”头发苍白,走路都不稳的老伯仍在开“四小车”拉客的场景,委员们多次看到,感触颇深。所以,当城市开展对“四小车”整治时,他们就蛰伏待机,等风头过去又卷土重来。因涉及基本民生、社会稳定和谐等问题,地方政府也显得很无奈。

  “漫天要价,暴利。”这是很多乘客对“四小车”的直观感受。在暴利驱使下,不少“四小车”车主铤而走险,非法营运,有的甚至暴力抗法、抱团结伙,给民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即使在严查时期,仍不断有新的“四小车”补充进入市场,让职能部门查不胜查。

  找准“病根”还需对症下药。“四小车”不仅是关系城市管理、关系城市“面子”的问题,更是关系民生、关系弱势群体“肚子”的问题,靠严查、靠“堵”是不可能解决的,以前的屡禁不止,死灰复燃也说明了这点。城市管理者必须转变既有观念,着眼以人为本理念,彰显人文情怀,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破解“四小车”顽疾。

  “既然有市场,有需求,不妨做变通处理。”胡泽之委员建议,整合现有“四小车”资源,选择一部分有合法营运手续且交通违法记录较少的“四小车”,在登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后,让他们合法化,通过严格规定其服务标准、服务路段、服务时段,允许他们在特定区域行驶,作为城市公交的有益补充,对接填充公交站点与市民小区()的距离空隙,解决乘客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必须做好‘四小车’车主的安置文章。”“四小车”特别是残疾轮椅车本为残疾人专门代步兼生活工具,贸然取缔会直接打乱他们的正常生活。对那些确有生活困难的“四小车”车主特别是残疾车主,要合理安排他们的退路,让他们继续有稳定收入来源。身兼杭州市残联副理事长一职的汤建新委员主张“对残疾车主分批定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他们实现充分就业,积极融入社会。”

  “关注‘四小车’生存的土壤更要紧。”九届市政协委员金新提出,要大力整顿公交服务作风与加快发展公共交通事业,逐步放宽乃至最终取消出租车“特许经营制度”,让资本和资源自由流入出租车行业,消除“打的”难问题,让“四小车”不再有生存的土壤。王其委员进一步建议,在车站、景区等人流聚集地,开通短途小巴合理接驳公交车,实现人群疏导分散,进一步挤压非法营运“四小车”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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