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海宁市市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施行,将有效地加强对城市地下设施建设的规范和管理。这是海宁市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产生的成果。
近几年来,海宁市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道路平坦宽阔,路灯新颖明亮,市民素质不断提升,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海宁市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然而,在城市建设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电力、通讯、水务等相关单位,为了自身建设的需要,在城市道路上随意开膛破肚埋设管线管网,既浪费了财力和物力,又影响了行人和交通安全,有损海宁城市的形象。这些被随意开膛破肚的道路群众戏称为“拉链马路”。
海宁市政协委员曹建初看到这种情况后,进行了深入了解和调研,撰写了《关于严格规范地下管网建设的建议》的社情民意信息,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设施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协调,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电力、通信、水务、煤气等相关部门要同期进行,一旦出现一些部门的工程没有同时参与,或工期没有如期完成的,该建设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这一社情民意信息专报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海宁市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在社情民意信息上作出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海宁市住建局经过调研,起草了《海宁市市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明确了发改、住建、城管、公安、交通、财政、经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地下管线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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