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政协:提案催生“幸福养老”工程_市县政协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政协 >>正文内容
海宁政协:提案催生“幸福养老”工程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朱利芳   字号:[][][]
本网讯    海宁市政府日前召开的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海宁市“幸福养老”十大工程实施方案》和《海宁市2013-2015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实施意见》,这是该市政府认真落实政协提案的又一实质性动作。
海宁市是全省较早进入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前列的地区。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4.12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1.19%,明显高于全省和全国水平。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可能超过18.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8%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
对此,海宁市政协民盟界别的委员围绕机构养老与社区居家养老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今年初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集体提案,作了《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的大会发言。针对目前存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条件差、资金保障不足、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开发有限、社区老年活动基础设施较差、老年护理人员队伍发展缓慢,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的软件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创新管理模式,完善居家服务管理机构网络;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财政经费投入;强化社区服务软件工程,分层次组建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孝文化,营造敬老爱老氛围等建议,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并表示将作为“幸福工程”予以强力推进。
海宁市两会结束不到60天,市政府就原则通过了相关政策意见,就海宁市幸福养老“十大工程”推出36项措施,明确高标准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